琼山法院近日对王某红骗财骗色一案作出一审判决,4年期间先后9名女子被骗,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红有期徒刑4年6个月,并处罚金1万元。
2008年至2012年3月间,王某红化名王某,通过QQ和电台先后与9名女子以恋人关系交往,还伪造了与其中3名女子的结婚证,编造出房子装修资金不足、母亲病危等理由多次骗取这9名女子的现金,共计15.5万元。 琼山法院经审理认为,王某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共计15.5万元,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,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(记者陈延鹏 通讯员王颖 唐彩荣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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